「银发打工人」的出现,将对目前的劳动力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3-03-24 16:00:49
'既然把银发打工人也称为劳动力,那么也应当将其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接受相关权益保障。不然,只想要银发红利,不保障银发权益,就是耍流氓!因为如果不解决60岁以上打工者“法律上劳动者身份”的认定,部分权益保护也按照劳动法来的话,那就真把底层劳动者的劳动法底裤扯的一干二净了!更别提什么银发经济了。因为现实中超过60周岁务工人员太多了!最敏感的一点:超过60岁的人员死在岗位上,算不算工伤呢?这问题之'

既然把银发打工人也称为劳动力,那么也应当将其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接受相关权益保障。不然,只想要银发红利,不保障银发权益,就是耍流氓!

因为如果不解决60岁以上打工者“法律上劳动者身份”的认定,部分权益保护也按照劳动法来的话,那就真把底层劳动者的劳动法底裤扯的一干二净了!更别提什么银发经济了。因为现实中超过60周岁务工人员太多了!

最敏感的一点:超过60岁的人员死在岗位上,算不算工伤呢?这问题之前也成了,挑动大家的神经。

后来,相关部分也出来普法: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确实,法律依据就是如此。

根据我国劳动法,只要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换句话就是说,只要你60岁了,那你就不算法律上的劳动者,你在岗位上出了事,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要么就走人身损害赔偿。

更是给本就陷在“延迟退休”、“社保延长”、“医保共济”、“银发经济”之下的老少妇孺一记当头棒喝。

还有之前,工人日报发布的一篇文章也挺火的,他们弄出了两个新鲜词汇:低龄老人、银发红利。

老人就老人,还低龄。至于“银发红利”也好理解,就是帮助所谓的“低龄老人”实现再就业、再创业。

一方面,鼓励60岁往上继续就业,甚至帮助他们,打造什么银发红利;另一方面,规定60岁往上不再属于劳动者范畴,出了事拿不到工伤赔偿。

这不是摆明了矛盾给人看吗?

其实,他们是想让老人走劳务合同这条路子,但是劳务合同是建议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不存在隶属关系,说白了,你出事了也与我无关,除非你证明我有错。老人,没有保障!

其实,银发红利本身也算不得是什么“大恶之词”,也能真正刺激经济发展,但真正令人感到反感的,是银发红利之后的相关保障,一字未提。

隔壁日本80岁的老人确实还在上班工作,可日本老人的相关福利和基础性保障,我们这边引进银发红利之后,能够同步跟上吗?

只谈奉献,不给保障;只谈付出,不给回报;只谈精神牺牲,不给物质奖励。

这一切,统统称之为画大饼耍流氓。我爷爷是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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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银发打工人,说白了就是老年劳动者。那么对于老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这个问题也是目前以及未来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那么到底老年人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老年人算不算劳动者?这个大家都定义可能还不统一。从各个地方的劳动主管部门来看,他们的的定性就是不属于劳动者,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年纪的人已经属于退休,不属于劳动法的保护范畴,但是我们国家目前的相关劳动方面的法律规定没有任何一条写明老年人不属于劳动者。仅仅只有劳动者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这样的概述。

未来老年人越来越多,养老的措施以及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的改变,也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重新回归工作的轨道,但是如果没有系统完成的配套法律进行支持和服务,那么老年劳动者的权益就无法从根本上给予保护。所以针对老年劳动者的就业问题,需要从解决劳动关系认定、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问题等全方面进行考虑,做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好他们的权益。

这里面其实最关键的还是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如果老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体现了价值,就应该获得与劳动相匹配的待遇,那么就应该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定保护。但是就目前来看,一旦过了60岁,劳动合同的终止,对于老年人的保护也就不存在了,唯一可以保护的就是劳动关系变成劳务关系,但是两者的性质却天壤之别。

所以我认为,对于老年人的劳动市场,应该首先从立法系统进行改变,这样才可以更大限度的保护他们都利益,也是更大限度的保障未来我们的成为老年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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